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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十期和第三十一期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21-11-30

关于举办第三十期和第三十一期

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党支部书记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现决定在泉州校区和厦门校区分别举办第三十期和第三十一期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生党支部书记。书记不是由学生党员担任的,可选派副书记或支委参训。

二、培训课程安排

1.业务教学:《发展党员工作实务》、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解读

2.业务交流:部分基层党委组织员和党支部书记经验交流。

3.理论教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课程。

4.实践教学: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本次培训原则上不跨校区报名。

2.各单位请于1125日(本周四)上午11:30前将《华侨大学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的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电子邮箱zzb@hqu.edu.cn

3.各单位要重视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加强对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党校纪律,提前到教室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培训期间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者经基层党委同意后,报党委组织部、党委党校批准。

联系人:李莎,电话:0592-6160155

附件:1.华侨大学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报名表

2.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11124

 

 

 

附件1

华侨大学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报名表

填报单位:

序号

所属党支部名称

职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备注:请各基层党委在1125日上午11:30前将本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电子邮箱zzb@hqu.edu.cn


附件2

    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第三十期(泉州校区) 地点:经管楼302

课程类别

课程内容

1127

8:30

业务教学

发展党员工作实务

(请携带一份正式党员档案和一本党支部会议记录本)

9:50

业务交流

党支部工作经验交流

14:30

业务教学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解读

15:50

业务交流

校级示范党支部经验交流

1130

14:30

理论教学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课程

第三十一期(厦门校区) 地点:D4-202

课程类别

课程内容

1127

8:30

业务教学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解读

9:50

业务交流

党支部工作经验交流

14:30

业务教学

发展党员工作实务

(请携带一份正式党员档案和一本党支部会议记录本)

15:50

业务交流

校级示范党支部经验交流

1130

14:30

理论教学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课程